痛经假的出台对女性是有好处还是弊端?
痛经假”出台,对女性是好是孬?
近日,宁夏将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专门明确了“痛经假”最长可休二至三天。这使得“痛经假”再度进入公众视线。有媒体报道,四川、浙江、山西等十余省份在地方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但是,“痛经假”的出台,对女性到底是权益保护还是加重了就业歧视?这值得深思。
有些人认为,这是社会的进步,是在保护女性的权益,应该全国推广。
尊重女性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越是尊重女性的社会,社会越文明。“痛经假”是社会关注女性、尊重女性的一个方面,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值得肯定。给女职工放“痛经假”,既是人性化的考虑,也是对女性权益的细心呵护,尊重女性的生理周期,乃是真正的平等观念。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保障女性基本权益,需要所有企业都能充分理解、尊重和保护女性权益,尽到应有的社会责任。同时,也要鼓励女职工走出传统观念的束缚,敢于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休假权利,以保护自己的身体。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女性就业时容易遭遇性别歧视,如果实施“痛经假”,在同酬的情况下,男女却不能同工,用人单位会认为提高了用人成本,无形中增加了女性的就业障碍,可能会造成一种新的歧视。
从二胎政策实行以来,企业在考虑招聘女性职工时,已经显得为难。不同于西方国家男性也休产假的基本法,我朝只有女性享受这份“权利”。而此次“痛经假”的出台,在提高女性福利的同时,会不会给单位落下口实呢,会不会被单位另眼相待呢?一连串的问题,是痛经假产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只有这些问题都得到了解决,痛经假才能真正落地。我们站在企业的角度想一想,假设你面前是除了性别之外条件一摸一样的两位应聘者,你只能选一个,那么你更倾向于招聘哪一个?资本是逐利的,女性用工成本高一定会让女性求职者遭到歧视。不要想着老板会对你怎么好,作为经营者一定想着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据调查,每月有千余人看痛经,但真正开假条的人却寥寥无几,这也说明了“痛经假”实施的困难。“痛经假”对于部分女职工而言当然是福音,但落实痛经假过程中的困难几乎都由女性职工独自承担,确保痛经假得以落实的配套细则几乎为零。如果仅仅用保障性条例对妇女进行保护,而不从根本上解决保护成本的问题,导致保护成本转移到了用人单位身上,会让用工成本较高的女性愈发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政府应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从而减少乃至消除用人单位聘用女职工的心理负担。否则,“痛经假”很可能只会让女职工空欢喜一场,最终沦为一纸空文
为什么不能放女性经期假!
一、痛经假,值得提倡
痛经假,值得提倡。如果女性在特殊的时期,能够给予一定的假期,对于女性的生活,是有着很大的帮助。而且对于用人单位,如果想要提高工作质量,对于女性的身体,要格外的重视。女性提倡痛经假,往往会塑造更好的社会观念。
二、女性的身体,值得被保护
女性的身体,值得被保护。其实女性就应该被这个社会温柔对待,真正痛经的女性来说,是没有任何的心思和体力去工作。对于这样的后果,往往都是需要女性自己去接受的。本身女性的体力就不如男性,如果需要好的状态,就需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
三、痛经的女性,其实需要煎熬
痛经的女性,其实需要煎熬。本身这样的辛苦,只有女生能够体验到,也能够谅解。但是在工作的时候,如果女性在工作当中因为这样的事情而导致失误,其实是非常的正常。所以,痛经的女性,一定要懂得如何照顾自己的身体。
痛经假,往往就是体谅女生是不容易。本身女性痛经的时候,就犹如正常人肚子痛一样。肚子痛肯定是相当的难受,所以,对于痛经的女性来说,若是在这个期间还需要工作,是需要很大的毅力去支撑的。所以,体谅女人的不容易,其实就是尊重女性。能够给予女性痛经假,就是给予女性的一种福利。
为什么不能给女职工放假月经?
今天,有关“痛经假期”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引发不少网友热议。
据悉,近日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深圳市人社局答复表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对此,很多网友表示非常暖心,值得在更多地方推广,也有人担心在后续落实中会遇到不少阻碍,甚至可能加剧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女性因为痛经请假,绝不是“矫情”和“无病呻吟”,而是面对极度生理不适之后的无奈选择。现实中,虽然并非所有女性都会痛经,但每个人身边都会有不少为此而困扰的亲友。笔者就清晰地记得,上学时,曾有位女同学因痛经太严重,直接昏倒在厕所。一些朋友也倾诉过痛经发作时,不得不蜷缩在床上缓解痛感的负面感受。一些人之所以意识不到痛经的严重性,可能正是因为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被掩藏的,是很少被人们公开言说的痛苦。
此次深圳明确女性可休“痛经假”,释放的是一种关怀女性的政策善意,可以引导社会正视那些长期被忽视的女性需求,呵护经期女性更加轻松、从容地度过每月“难熬的几天”。
其实,对饱受痛经困扰的女性来说,这一政策一点都不“鸡肋”。可以想象,如果在严重痛经或月经过多的几天,还要如往常一样挤早高峰的地铁,甚至要经历一小时以上的“极端通勤”,必然会加剧身体上的不适感。而且,痛经发作时,人很容易感到疲劳,疼痛感的存在也让人很难集中精力工作,要求严重痛经的女性员工按时到岗,既难以保证工作效率,也不利于她们缓解病痛。居家休息状态下,她们可以免除长时间通勤和伏案的劳累,适度卧床休息也有利于减轻不适感,帮助她们逐步恢复体力。
当然,在具体的政策落实中,还有不少细节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对于痛经的确诊要确保基本的便利度。有网友就指出:如果为了请假,还要忍着剧痛去医院排队挂号求确诊,那实在是太痛苦了。对此,一方面要简化确诊流程,增加确诊渠道,譬如将家门口的社区医院等纳入确诊医疗机构,最大程度地方便人们的行动。另一方面,对于病理性痛经等状况,也可以尝试“一次确诊,此后通用”的模式,减少不必要的折腾。
另外,“痛经假”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着员工“不敢休”“不能休”的现实困境。其实,“痛经假”的概念由来已久,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陕西、山西等十余个省份,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然而,据报道,由于政策执行缺乏强制性,再加上企业出于管理和成本考量,这一权益很多时候都被“选择性忽视”了。现实中,一些女性员工或是对痛经问题感到难以启齿,或是担心领导同事会认为自己“太麻烦”“拖后腿”,甚至因此成为被“优化”的重点考虑对象,也不敢提休“痛经假”。
对此,除了要加强监管,保障女性员工的劳动权益外,更根本的还是在社会层面增强对不同群体特殊需求的关注和尊重。
其实,如果处理得当,“痛经假”不仅不会成为企业和员工间的“矛盾点”,反而可以成为双方增进互信的契机。用人单位要意识到,小到为经期员工提供临时卫生巾,大到允许有需求的员工休“痛经假”,这些努力并不是一种麻烦,而是关怀员工的真诚表达。员工在感受到这份温暖和善意后,也会增加对单位的信任感和归属感,继而形成一种彼此体谅、彼此尊重的正向循环。
总之,“痛经假”不该是一种“被选择性忽视”的纸面福利,如何进一步落实、做好,还有待更多细化和探索。
生理期上班请假怎么说?
一、首先要分清的是你的领导是男是女,如果是女生的话那么只需要直接告知就可以。
二、如果领导是男生,大多数情况你只需要跟领导说你自己身体不舒服,无法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效率,请问是否可以回家休息一下。
三、但是如果你身体有紧急的项目或紧急的会议、汇报需要进行,那么你就要判断自己的身体状态是否是无法在工位上继续上述的工作。如果可以继续,那么还是要忍痛坚持一下,因为对于公司和老板来说,你的个人因素是你的个人因素,如果影响了公司的利益,那么对于公司来说你的请假就是不可能获批的。所以如果可以忍受还是需要忍受下。
四、如果你的身体状态已经无法支持你在工位上继续完成工作,急需其他更舒适温暖的环境,因为生理期疼痛是阵痛,那么你可以判断下自己在消耗一些时间与疼痛抗争之后是否还有时间可以按时完成项目?如果可以你就直接跟领导说自己现在身体不舒服,想要回家休息下,但是在短暂的休息之后会居家办公,保证项目在截止时间之前上交。如果实在无力完成项目,那么就跟领导说自己身体不舒服实在无法在截止时间完成项目,请教领导自己手里的项目是否可以请同事帮忙做,自己会全力配合并在身体舒适之后DiYi时间跟进项目进度。
五、如果有紧急会议要开而自己无法勉力参加,那么就确定该会议是自己要发言或者只需要列席参加的,如果是有需要发言或者汇报的内容,那么就需要跟领导说自己身体不舒服实在无法正常出席会议,然后询问领导自己是否可以请其他同事来帮忙汇报,自己的汇报文件和PPT都已经做好。如果只需要出席的会议,就在表达自己身体不舒服需要请假之后,询问是否可以请其他同事帮忙传达会议内容,如果不可以自己是否可以远程线上参加或者之后听取会议录像。
女性生理期上班能请假吗
女职工例假请假用人单位可以按事假处理。法律只是规定了女职工经期禁忌从事的工作范围,并未给予休假权。经期不是疾病,因此,女职工经期请假不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按事假处理。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